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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脊髓损伤的颈椎骨折脱位的发生机制复杂:过伸性压缩损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损伤发生在前额和面部时。有学者认为过伸性压缩损伤首先在脱位部位造成了一个剪切力,引起前纵韧带破裂、椎间盘终板破裂、后纵韧带从椎体后缘分离,其压缩性力量造成椎体前、中柱和后柱有分离倾向,产生椎板骨折;亦有文献报道,椎板骨折是颈椎过伸性损伤中较易发生的改变。
椎板骨折使椎体前、中柱失去支持而产生前脱位,脱位的程度取决于椎体所受外力的大小,前、后纵韧带及椎间盘的损伤程度,椎板骨折的损坏程度。椎板骨折减缓了外力对椎体后柱韧带结构的破坏,尽管椎体前脱位,但脱位节段的颈椎小关节和棘突未发生移位,因此,脱位处椎管的矢状径并未减小,也未对脊髓形成压迫,或仅有轻微的压迫,故不易产生脊髓损伤。
当外力作用于枕后或颈后部产生屈曲性损伤时,外力使颈部形成一个向前的挥鞭性运动,瞬间的作用力使颈后部的组织结构发生破坏,尤其是项韧带和关节囊结构的破坏,使得颈椎稳定性部分丧失,于是发生前脱位,脱位的程度取决于外力的大小及组织结构的破坏程度,而对无脊髓损伤考虑可能同下列因素有关:
①患者的颈椎管先天性矢状径宽大,脱位后残留的颈椎管矢状径仍可容纳脊髓使其不受损伤;
②后方韧带(后纵韧带、棘间韧带、关节囊韧带)结构损伤较轻,至少是不完全性损伤,可使韧带在一定程度上仍能起到部分限制椎体过度前脱位的作用,避免造成脊髓损伤;
③在外力作用特别剧烈的情况下,受损的椎板也会发生骨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椎体有明显的前脱位,也不会减小椎管的矢状径,引起脊髓损伤;
④脱位后颈椎呈现屈曲状改变,整个颈椎在纵向长度上有所缩短,脊髓也同样呈迂曲样的“手风琴样”变化,避开了骨性结构解剖位置改变所造成的脊髓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