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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骨折病因 主要病因: 高能外伤所致
一、发病原因
外伤因素(90%)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盆,从而造成骨质的完整性破坏,引起骨盆骨折,直接暴力引起的骨盆骨折成为骨盆骨折的主要原因。此外,挤压暴力所致的骨盆骨折多见于交通事故和塌方。骨盆骨折后局部肿胀、疼痛、皮下瘀斑;常有尿道损伤,可出现尿道口滴血,排尿困难,会阴部有血肿 ,膀胱破裂,血尿 腹痛,恶心,呕吐等并发症状。
二、发病机制
骨盆骨折多为直接暴力撞击、挤压骨盆或从高处坠落冲撞所致。运动时突然用力过猛,起于骨盆的肌肉突然猛烈收缩,亦可造成其起点处的骨盆撕脱骨折。低能量损伤所致的骨折大多不破坏骨盆环的稳定,治疗上相对容易。但是,中、高能量损伤,特别是机动车交通伤多不仅限于骨盆,在骨盆环受到破坏的同时常合并广泛的软组织伤、盆内脏器伤或其他骨骼及内脏伤。因此,骨盆骨折常为多发伤中的一个损伤。多发伤中有骨盆骨折者为20%,机动车创伤中有骨盆骨折者为25%~84.5%。骨盆骨折是机动车事故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仅次于颅脑伤和胸部损伤。损伤后的早期死亡主要是由于大量出血、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与感染等所致。在严重的骨盆创伤的救治中,防止危及生命的出血和及时诊断治疗合并伤,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