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挂靠本科,翟书涛教授为组长,承担江苏省疑难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尽管全国各省都建立了相应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但有些重大疑难案例仍时有送来申请鉴定。其中外省市的案例约占1/3,范围涉及安徽、浙江、陕西、河南、福建、辽宁等地。
工作概况: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及办案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案例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1997年新的刑法及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对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定人员为诉讼参与人,必要时要出庭参与庭审,故对鉴定中有关证据的要求更高,除认真阅卷外,对鉴定中有关事实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鉴定结论得到政法部门的认可。近几年来,在鉴定工作中,民事案件的鉴定明显增多,行为能力及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案例呈上升趋势,这类鉴定难度大,特别是有关证据的搜集,有时一例案件常要进行数次调查取证,增加了鉴定工作的难度。参与鉴定医师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扩大取证范围,使鉴定有理有据,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组织学习民法、证据法等,以提高理论水平和鉴定能力。
司法精神科是市重点学科,为加强学科建设,使广大精神科医师了解、掌握该学科的理论及技能,于1998年开始对部分科内人员进行轮换。
研究课题:
1、 精神分裂症凶杀行为和犯罪学特征对照研究。(省科委课题)
2、 抑郁症患者凶杀行为和犯罪学特征对照研究。(市科委课题)
3、 精神分裂症凶杀者脑缺陷的生物学研究。(与美国加州大学合作)
科研成果:
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犯罪学特征对照研究获1999年省卫生厅科技进步一等奖,市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