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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解质紊乱伴发的精神障碍 (参考精神病学)

水、电解质紊乱伴发的精神障碍预防

  首先是原发疾病的预防。水电解质代谢和酸碱平衡失调的防治原则,体液代谢和酸碱平衡失调常常是某一原发病的伴发现象或结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预防这类失调的发生。一般可每日静脉滴注5%~10%葡萄糖溶液约1500ml,5%葡萄糖盐水约500ml, 10%KCl30~40ml,补充每日需要的水和葡萄糖,以节约蛋白质分解代谢,避免过量脂肪燃烧时可能发生的酮症酸中毒。对发热的病人,一般可按体温每升高1℃,从皮肤丧失低渗体液约3~5ml/kg的标准增加补给量。中度出汗的病人,丧失体液约500~1000ml(含NaCl 1.25~2.50g);大量出汗时,丧失体液约1000~1500ml。气管切开的病人,每天自呼吸蒸发的水分比正常的多2~3倍,计1000ml左右。均需在补液时增加补给。体液代谢和酸碱平衡失调的治疗应随失调的类型而定。总的治疗原则是解除病因、补充血容量和电解量,以及纠正酸碱平衡失调等。应补充当日需要量、前1日的额外丧失量和以往的丧失量。但是,以往的丧失量不宜在1天内补足,而应于2~3天,甚至更长时间内分次补给,以免过多的液体进入体内,造成不良后果。必须强调指出,各种输液、补充电解质或调整酸碱的计算公式,只是作为决定补液的量和质的一种参考,而不应视为一种绝对的法则。只要原发疾病能够解除,体液的继续丧失得到控制或补偿,又能补充液体使血容量和体液的渗透压有所恢复,机体自身具有的调节能力,便能使体液代谢和酸碱平衡逐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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