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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预防
一、精神分裂症预防
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三级预防的概念,一级预防是指从病因发病机理方面采取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二级预防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三级预防指预防复发和防止残疾。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及发病机理迄今尚未充分阐明,所以一级预防难以实施。在二级预防方面,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的工作,如诊断标准的统一、标准评定量表的使用、对疾病进行早期的心理社会干预,使二级预防工作进展较快。三级预防主要指康复,指利用尽可能取得的条件和时机采取综合的手段,使患者达到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复。精神分裂症病人复发率高,及时采取措施,尽量让病人不复发或少复发,是重要的防治措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出院前的心理治疗
在精神分裂症病人经住院治疗大部分精神症状消失后,自知力部分恢复,通过心理治疗,帮助病人认识自己的精神症状变化的情况,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教会病人一些防治疾病复发的方法。
2 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使病人得到医疗性监护的保证及心理上的支持。
3 建立定期门诊随访制度
指导患者服用适量的维持治疗药物,通过药物治疗预防复发,研究表明,维持服药治疗可以降低复发率。
4 提高全社会的心理卫生知识水平
可以从社区开始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教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日间工疗站,为精神分裂症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