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1: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信息,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根据预约时间按时前来就诊,因故无法来院就诊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
02:来院请您务必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03:您和您的家属进入医院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佩戴口罩,减少陪同家属;医院各个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04:有以下情况请您去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医生:
√ 发热(37.3℃及以上)、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 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05:为防控疫情,我院心理治疗门诊停诊。恢复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06:临时调整门诊患者取药量。患者(包括省、市医保)需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按照患者每日药品用量最多可放宽到3个月的取药量。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开具药量维持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