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简介
神经性厌食症又名精神性厌食症,属精神性的进食障碍、以故意节食致体重减轻为特征。神经性厌食(AN)指个体通过节食等手段,有意造成并维持体重明显低于正常标准为特征的一种进食障碍,属于精神科领域中“与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一类。
神经性厌食(anonexia nervosa)一词系1874年首创,亦称神经性食欲不振,以长期原因不明的厌食,显著的体重减轻为其特征。发病年龄在10岁以上,女性青少年为多见,若不及时治疗,可导致严重的营养不良与极度衰竭,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与发育。
显示更多
症状病因
原因还未完全查明的精神障碍﹐特征是为保持体型瘦削而长期过分节食或拒食﹐以致造成体重锐减﹑营养缺乏﹑代谢和内分泌功能紊乱﹐严重时可危及生命。多见于青少年期﹐女性患病率远高于男性。经适当治疗可以康复。临床上要与躯体疾病引起的消瘦相鉴别。由于患者并不缺乏食欲﹐不是厌食﹐而是主动拒食﹐因此神经性厌食一词名实不符。发病频率因时因地而异﹐西方工业化国家中发病率较高﹐1970年代的年平均发病率为每10万人0.37~1.6例。纵向调查显示﹐近20~30年来发病率上升。多为女性﹐男性只占总病例数的4~6%。英国寄宿学校的12~18岁女生中﹐神经性厌食的患病率为0.5%。首次发病年龄一般在10~30岁之间﹐约80%的病例始发於13~20岁之间。美﹑英等国的调查表明﹐经济富裕的上﹑中层家庭中﹐以及像芭蕾舞演员这类强调身材苗条的职业中﹐本病的发病率较高。中国目前尚无流行学调查资料。
病因迄今尚未完全弄清楚。病人的神经系统及消化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均无原发性器质改变。中枢神经系统与摄食有关的部位(下丘脑)是否存在著分子水平的变化,抑或完全是心因性障碍则都还不能肯定。目前多认为神经性厌食的发病是生物学易感素质与社会─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生物学因素起素因作用、心理学因素起诱因作用、社会影响起病理塑型作用。支持生物学素因假说的证据主要有:
*女病人100%有月经停止,约20%的病例在病程早期体重还在正常范围时,便出现月经停止和中枢性体温调节障碍,下丘脑有原发的功能失调。
*有间接证据表明:患本病时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有抑制性反馈控制缺陷,导致该处儿茶酚胺类神经介质活动增强。
*神经性厌食与特纳氏综合症(XO综合症)和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同时存在的频度,远远超过机遇的频度,推测染色体畸变可增加神经性厌食的易病性。
显示更多
症状预防
慢性的精神刺激主要因素,以身材苗条为美,而有意节食者,仅占少数(13%)。因此解除慢性刺激和负担过重是预防或减少发病的主要措施。
①情绪预防:本病女性发病较多,表明这一时期性格的不稳定,易受外界刺激,或家中不睦,父母之间的矛盾,家中亲友重病或死亡者,意外的受挫折者等等,均易发生本病,因此保持精神的乐观、心胸开阔是至关重要的。
②劳逸结合,使脑力劳动与适当的体质锻炼、体力劳动相结合、适当安排娱乐活动与休息,可以防止因过分劳累引起下丘脑功能的紊乱。
③进行正确人体美的教育,少数病例对进食与肥胖体重具有顽固的偏见与病态心理,以致出现强烈的恐惧变胖而节制饮食,保持所谓体形的“美”,因此对正确的健康的“美”的教育,也是不可少的。
显示更多
症状检查
目前国外学者仍沿用1972年Feighner提出的诊断六条标准,认为其发病年龄约在10~30岁。根据我国神经性厌食病例的特点,少年神经性厌食诊断应为:①年龄10岁以上。②多因精神刺激或学习、工作压力过大而发病。③体重减轻20%以上或同年龄身高标准体重减轻15%以上。④伴有严重病及精神疾病而引起的厌食、消瘦。⑤排除器质性疾病及精神疾病而引起的厌食。⑥少数患者以身材保持苗条为美,唯恐长胖而有意识地控制饮食,而宁愿挨饿瘦者。
神经性厌食病例应住院进一步检查,详问病史,必须排除内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继发性厌食,肝、肾、胃肠的检查以及蝶鞍体层像及/或颅脑CT的检查(注意垂体恶病质)都是必不可少的。住院病例还应进行内分泌腺功能的检查,如垂体甲状腺功能、肾上腺皮质功能,生长激素分泌功能等检查。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