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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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立第二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1、就诊前请您先挂号,认真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住址等,同时您需出示以下证件。初诊患者:身份证、医保证或农合证、老年证等相关证件,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医保证或农合证上的姓名一致,实行实名制:复诊患者:身份证。

  2、门诊设有急诊、精神科普通门诊、精神科专家门诊、内科门诊以及心理咨询门诊等。

  3、挂号完毕,请到分诊台等候分诊,分诊人员根据您的病情分诊至相应诊室,对急、危重、老弱、残疾人优先安排。

  4、门诊免费提供各种宣传资料、开水、一次性水杯、轮椅、担架等便民服务用品与设施。

  5、为了您和他人拥有一个优雅的就诊环境,请不要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请勿在门诊楼内吸烟,请保管好自己的钱和物。

  6、医生诊疗时允许留陪伴一人,其余在外面等候,以保持诊室安静和尊重患者隐私权。

  7、划价、交款、取药请直接到门诊一楼大厅处;超声室、心电图室在门诊一楼西部,放射科在一楼东部,脑电图室、检验科在门诊二楼;心理测验室在门诊三楼,服务台负责诊断证明的盖章。

  8、您在就诊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扰时,请和分诊台工作人员联系。

  9、在就诊过程中,如果您对门诊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或对医院有合理化的建议时,请将您的意见留在意见箱、分诊台或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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