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一、 我院承接的医保服务类型有
1. 河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离休、生育)
2. 郑州市医疗保险(职工、居民、离休、军休、生育)
3.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职工和居民、省外职工和居民)
4. 铁路医保(仅心内科、心外科、肾内科、血液净化住院治疗直补)
二、 省内异地居民医保、省内异地职工医保、省外异地医保
1. 患者住院前需在参保地办理转诊审批手续,转诊手续流程以参保地转诊医院或医保局要求为准。同一疾病过程多次住院患者、急诊入院患者(需有我院急诊证明)、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有专科诊断证明)办理转诊需要告知参保地医保局,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患者转诊信息和报销比例需咨询参保地医保局。
2. 患者住院后,持身份证、医保卡至住院部一楼结账处窗口刷卡办理医保登记。
三、 河南省省直职工医保、郑州市医疗保险(含周边五县:新郑、新密、荥阳、中牟、登封)
1.不需要办理转诊,入院后持身份证、医保卡至住院部一楼结账处省、市医保窗口刷卡办理医保登记。
2.报销比例:
(1)省医保:扣除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后,起付金900元,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0%。
(2)市职工:扣除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后,起付金900元,在职职工报销88%、退休职工报销93%。
(3)市居民:扣除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费用后,起付金2000元,2000元—8000元(含)以内的部分报销55%,8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四、铁路医保
在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肾脏内科、血液净化科住院患者请持身份证、医保卡至三号楼一楼结账处铁路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其他科室就医患者需自费,至铁路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五、自费告知
入住科室后,医保患者用药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诊疗、药品目录。需使用目录外项目时,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