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一、告知患者我院门诊上班时间为:8:00-12:00;14:00-17:00;急诊24小时开放;
二、告知患者门诊人工窗口挂号时间为7:00-17:00;多功能自助机24小时开放;急诊挂号窗口24小时开放;
三、告知患者门诊就医需携带证件。应携带医保卡/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相应证件,如有相关检查报告应一并携带。
四、告知患者凭医保卡/身份证可到任何楼层人工挂号窗口/自助服务机处进行挂号、取号;无相应证件,可到门诊一楼咨询台填写“非医保病人门诊就诊登记卡”,到人工挂号窗口办理挂号、取号。医院就诊一律实行实名制,办理就诊卡的患者请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五、门诊限额挂号,挂完为止。可提前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或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当日挂号。挂号后就诊当日有效,隔日作废。
六、请患者按照挂号单据上的相应地址就诊,同时我院的微信公众号用户,会同步推送相应就诊地址。
七、告知患者多功能自助机、窗口均可缴费,自助机支持医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支付,窗口支持医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支付。
八、告知患者缴费后根据缴费单据或微信公众号上的地址指引到相应科室完成检查检验。完成检查检验后,按照取报告凭条上的时间到取报告自助机或者服务台取报告。身份认证过的微信公众号用户,可同步推送报告到手机上。
九、告知患者取完检查检验报告后到分诊台找门诊导医安排复诊顺序,依次就诊。
十、门诊患者根据缴费单据上的门诊药房相应窗口取药,须住院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明到出入院服务中心办理住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