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1.患者于就诊当日,凭社保卡/就诊卡/身份证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约定取号时间至自助挂号机或挂号窗口取号。
2.如遇专家停诊(就诊前一日17:00之前),医院短信平台将统一发送短信通知;如遇专家临时停诊(就诊前一日17:00之后),由114/8895120进行电话通知。
3.患者在预约成功后,不能按时就诊,又没有取消预约的,将被视为违约。若3个月内累计违约记录达到3次或同一账号一周内取消累计6次,系统将自动锁定,取消该患者3个月内各种途径的预约挂号资格,只能当天至医院现场在自助挂号机或人工窗口进行挂号;如果一天内取消3次,则当日无法预约。因医院信息系统故障(或因我院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号或报到,均不计入违约记录。如在预约候诊时间段前取消预约者不记违约,超过预约候诊时间段者,记1次违约记录。
4.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预约不可超过三次;同一患者在七个连续就诊日内预约不可超过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