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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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住院病人入院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欢迎您来到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的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和我们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为不影响病人的休息,请不在病区大声喧哗。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

  3、请保持病室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请将便后卫生纸丢入垃圾篓内,请节约用水。

  4、医院不允许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用药,如特殊情况需要,请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按相关规定执行。

  5、住院病人不得进入治疗室,未经医生、护士和其他专业人员的允许,不得翻阅病历,更不得私自涂改病人的档案。

  6、住院期间,病员不得擅自离开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或外宿时,应书面请假,并通过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假外出发生的一切后果,如导致护理、治疗的缺漏等,由本人负责。

  7、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手机等),注意防盗、防骗。

  8、为保证病室消防安全,请勿在病房内使用电饭煲及其它电器,食品可到公用盥洗间加热(护士站有免费微波炉)。

  9、医院严禁职工收取、索要病人及亲友钱物,如有违纪现象,请拨打投诉电话:47533343。

  10、请看管好您的小宝宝,防止犯罪嫌疑人假冒医务人员或病人亲属,乘您们疏忽之际或熟睡之时偷抱小宝宝。我们为小宝宝实施治疗和护理,将会在病房,在您或您家属在场的情况下执行;如需为小宝宝注射乙肝疫苗、洗澡、游泳和抚触,请家属亲自抱到四楼洗浴中心。

  11、患儿住院期间必须有家人全程陪护,以防意外情况发生。

  12、每位病人入住后请爱护病房物品,出院时由护士检查病房。如需电视机遥控器或婴儿被,请到护士站租用(100元/个),出院时由护士检查无损后退还押金。

  13、病房24小时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同时,医院设有公共食堂,需要订餐可拨打电话:47577429。

  14、如果住院期间病人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会提前告知,同时请您及家人加强监护,24小时专人陪同,防止意外发生,保证病人安全。

  15、就诊电话:儿科47525248、妇科47212600、产科47521581,我院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过杆过桥费自理)。

  欢迎您和您的亲友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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