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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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为加强病房管理,创建良好的住院环境,谨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护理及饮食安排,安心休养。

  2、遵守病房作息时间。查房及治疗期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护士长或当班护士批准后,方能离开,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发生意外者,由患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家属、亲友来院探视应遵守医院探视时间规定:中午12点~晚上9点(ICU除外)。

  3、保持病房内外环境整洁、安静。大厅电视开放时间为下午2点~晚上10点;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围座泡茶、打扑克,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废弃物等;不准向窗外倒水、丢杂物;果皮渣物不得丢入水池及便池内。听收音机请使用耳机。禁止使用电炉,未经护士长批准,不得将电视机、电取暖器、电风扇、电饭煲、电热水瓶等电器带入病房,违者给予罚款20~50元(科室出具通知单,由病员到住院处交纳)。

  4、为防止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互串病房或坐卧其他病员病床。家属、亲友不得坐卧病床。

  5、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床单元配备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由科室通知住院处)。

  6、住院期间请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不要带入医院及病房,特殊情况可交护士长代管。

  7、医院是为病人服务的场所,治病救人是医护人员的职责,本院谢绝红包,请病人及家属给予理解和支持。医院一切业务收费均有正式收据并在住院处交纳,科室无权收取现金,对科室自行收费及非医院统一收款收据收费,病员有权拒付,并予举报。

  8、根据《重庆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规定:收取诊疗费、治疗费、床位费、材料费、调温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护士工作站根据病员费用使用情况,每日反馈使用清单,请及时核对。

  9、为了避免欠费,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对未交预交款的急诊病员,请在入院后第二天内及时补齐;当欠费时,请及时到出入院处补款,否则,除急诊用药外,药房不予记帐、发药,敬请病员谅解。

  10、出院的结帐时间为每日上午11点~下午5点(中午休息不结帐),结帐时请带齐所有交费收据,并向医务人员索取记录有本次住院情况的门诊病历。

  举报电话:68863618     6835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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