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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就医期间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

  1、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的诊疗、检查、药品费(即丙类项目)。

  2、 自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的乙类项目,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阿奇霉素3%。

  3、 自负: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规定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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