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1)省本级(仅限转诊到直辖市、其它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市本级医保患者(仅限全国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主管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并打印签名→ 科主任签署意见 → 医保窗口审批 → 外省就医可尝试全国联网结算,未联网结算的患者就医后凭票据、备案表、出院小结、汇总清单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备注:市本级医保患者转外就医申请有效期三个月,三个月后若仍需在省外就医,需省外的医院填写情况说明后直接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二次备案。
(2)其它医保患者:主管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并打印签名→ 科主任签署意见 → 医保窗口审批 → 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咨询报销相关政策→外省就医,可尝试全国联网结算,未联网结算的患者就医后凭票据、备案表、出院小结、汇总清单到当地医保机构报销。
备注:具体政策按当地医保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