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1)省本级、新市医保患者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结算,且不设起付标准。
备注:规定/特殊病种门诊疾病范围及优惠政策各地不统一,具体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解释为准。
(2)恶性肿瘤患者申办规定/特殊病种门诊流程(以杭州市医保患者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