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根据镇江市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请前来我院就诊的人员按照下列医保要求进行挂号就诊: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诊方法
1、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保人员应到定点医院或定点医务所室就诊,专科疾病可直接到专科医院就诊。
2、参保人员就诊时必须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证历》、《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证》和医保卡。
3、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卡结算,结算时按规定比例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部分,全部由个人先用现金支付,其中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回单位报销。
二、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1、特殊医疗费用:指进行器官移植、人工器官安装的费用及在抢救或手术时使用的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工伤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
3、女工生育。
4、打架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指机动车辆(自行车、电瓶车除外)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伤害,也包括患者自己骑车摔伤。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费用。
三、参保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金山社保卡的处罚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所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由市医保部门负责追回。
1、将本人金山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和购药的;
2、冒用他人金山社保卡就医和购药的;
3、伪造、涂改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凭证,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医保政策查询网址:
http://www.zjyb.gov.cn/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