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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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参合患者

浏览次数:1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1、住院需出示:新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转诊审批表(加盖合管中心专章)。未带上述证件在3日内补办, 逾期不办将按自费处理。

  2、出院即报需提供:患者合作医疗证、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县(区)转诊审批表、押金票、病历复印件(首页)、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外伤(中毒)提供经各县(区)审批盖章后的外伤审批表。

  3、住院分娩需提供:准生证(张北县:准生证和出生证);不在缴费时限内出生的新生儿住院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身份证。4、急诊患者:7日内凭急诊证明回所在县(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并到住院处盖章(部分县区急诊证明可代替转诊审批表)。

  4、急诊患者:7日内凭急诊证明回所在县(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并到住院处盖章(部分县区急诊证明可代替转诊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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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1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市属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是张家口市急救中心,国际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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