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1.住院病历复印:
如您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请您准备如下资料前往本院病案室办理:
1、患者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2、 患者代理人:须持患者委托证明、患者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患者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本人身份证。
浙大二院病案室地址:
解放路院区:12号楼(辅助综合楼)一楼。
滨江院区:中心楼负一层。
2.门诊病历原件交由病人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