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大二院校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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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门诊病人注射须知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1.门急诊注射室和输液室统一设在急诊大楼二楼。

  2.注射青霉素(或口服青霉素类片剂)、头孢菌素类、链霉素、破伤风、碘皮试等药物须先做皮试;20分钟后看皮试结果,皮试阴性者方可配药。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一定及时提供过敏病史祥情,凡曾有青霉素皮试阳性或曾有过敏症状者禁作青霉素皮试。

  3.注射后观察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如遇途中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返回本院或到就近医院紧急处理。

  4.各类做过皮试的针药停药3天以上,不予注射。如因病情需要仍需注射的,需经医生复诊,重做皮试后方可注射。

  5.注射后请带回药物及药袋,并妥善保管,以便下次注射时检查核对。对无药袋者、超过注射日期一周的针药,均不能注射。

  6.不要空腹注射青霉素类药物,非本院药房调配的针药谢绝注射。

  7.对年老体弱、残疾、离休干部优先照顾注射。为保障病员注射安全,敬请各位病友有家属协作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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