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尊敬的病员同志:
根据国卫医发〔2013〕31号文件《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现将我院归档病历复印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C}一、{C}复印时间要求:
(一)复印2019年4月及以后的出院病历,请于出院10个工作日后来院;
(二)复印2019年4月以前的出院病历,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请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预约(028-26214445),亦可到病案室现场预约。
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三、复印地点:病案室(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急诊科旁)。
四、复印所需资料:
患者年龄
申请复印人员
出院情况
所需资料
≥18周岁
本人
非死亡
患者身份证原件、出院证明
受托人
非死亡
患者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出院证明
患者法定继承人
死亡
患者死亡证明、患者及法定继承人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出院证明
非患者的法定继承人
死亡
患者死亡证明、患者及法定继承人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继承人的委托书、出院证明
<18周岁
患者监护人
-
患者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出院证明
非患者监护人
-
患者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监护人的委托书、出院证明
-
公、检、法等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
-
证据调取书、有效工作证明(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警官证)
-
保险机构工作人员
-
保险合同复印件、理赔申请书、有效工作证明(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出院证明
温馨提示:
1.为保证患者隐私权,到现场的患者或受托人均应出具身份证原件,以便身份核实。
2.如果患者与法定继承人户口未在一起,请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两者间关系证明。
3.如果患儿与法定监护人户口未在一起,可以用出生医学证明代替户口本。
4.咨询、预约电话:028-26214445(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