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一、外籍及港、澳、台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医院住院处出示护照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二、医院住院处应详细登记外籍及港、澳、台患者陪护家属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居住场所等内容。
三、外籍及港、澳、台患者办理完住院手续后,医院住院处须将详细情况报医院保卫处备案,保卫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到医院辖区公安部门。
四、在外籍及港、澳、台患者患者办理完住院手续后24小时内,患者陪护家属须携患者护照等有关证明到医院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