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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一、受理条件

  在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签发过出生医学证明,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因当事人或院方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等);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新生儿父母的;

  3、经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二、申报材料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或情况说明);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或正页;

  4、住院病历;

  5、其他相关材料视情况而定(亲子鉴定、派出所证明等),可提前进行电话咨询:2157635。

  三、办理程序

  1、领证人提供申报材料到门诊楼负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工作人员对领证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验,审核通过后在办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申请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3、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正副页或正页;

  4、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登记本》相关信息,确认后签字;

  5、领证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到儿童保健科(门诊五楼)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专用章。

  四、办理依据

  1、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发〔2017〕30号)

  2、关于印发《淄博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淄卫发[2018]4号)

  五、承诺时限和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负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八、办理结果查询和送达

  电话查询:2157635

  送达方式: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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