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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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各类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浏览次数:3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一、门诊就诊

  1、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出示医保证历本、医保卡挂号、就医,做到人、证、卡合一。

  2、非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自费就诊。相关费用凭收据、就诊病历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处理。

  3、盖有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印章的《 转院介绍信 》到医保审核窗口盖章。

  二、住院

  1、参保人员凭住院许可证至院前准备中心预约床位。

  2、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按病情交纳预缴款,根据出示的医保证历本、医保

  卡性质办理医保类别。

  3、外伤患者及部分特殊疾病,先按一般公费管理(自费)性质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办理转医保手续。

  4、住院期间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及特殊药品,主管医生填写相关备案表,

  到本院医保审核窗口备案。

  5、出院结算时主动出示医保证历本、医保卡,按医保类别结算医疗费用。

  非联网结算患者自费结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处理。

  6、需回当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的参保人员需带以下资料:

  (1)出院记录和医疗诊断证明书(门诊办公室盖章)

  (2)出院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处盖章)

  (3)特种检查、治疗审批表(医保审核窗口盖章)

  (4)《 转院介绍信 》(医保审核窗口盖章)

  (5)其他病历资料按当地医保部门相关规定准备(病案室复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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