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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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妇幼保健院十二病区告病员书

浏览次数: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尊敬的病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和选择,欢迎入住我们病房。

  入院后护士会安排好您的床位,带您熟悉本区的环境,介绍相关制度。

  1、住院期间请保管好您的物品,物品请按要求摆放。拒绝陌生人进入病房,防止被盗,07:45—09:30为查房时间,请家属自行离开,感谢您配合我们的诊疗护理工作。

  2、我院为您提供水瓶租用(请携带住院收据和押金20元/只,出院后归还,取回押金)。开水间提供热水时间为06:00~23:00,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请将水瓶定位放置,以防烫伤。病房内设有卫生间(24小时提供热水),洗澡时调节好水温防止烫伤。

  3、我院为无烟医院,本病区为优质护理病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及您的家人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4、请您及您的家人不要穿塑料泡沫底鞋,以防因地面潮湿滑倒、摔伤。

  5、为了方便您,我科室配备了微波炉、请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注:严禁烹饪生食及使用金属器皿放入微波炉),如有疑问请与病区工作人员联系;您也可以订餐,配餐员到病房预定,将饭菜送到病房。治疗饮食由医生根据病情制定,专业营养师配制。

  6、为了营造温馨的治疗、休息环境,病室内请保持安静、整洁。请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丢果皮、纸屑,床架上不要悬挂杂物,严禁在病房内大声喧哗、玩牌等。病室每日保证开门窗通风二次,每次30分钟;使用空调期间,不要随意打开窗户,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7、患儿或老人必须24小时陪护,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防止丢失、跌碰和其他意外发生,患儿严禁攀爬栏杆,避免坠床。

  8、一切锐器不可遗留在病床上及其周围,请勿给孩子提供颗粒状物品和食品(如:纽扣、串珠、瓜子、花生、果冻等),避免误食、误吸、呛咳窒息等意外发生。

  9、请规范使用陪护椅,不得在非休息时间打开使用。

  10、为确保医疗用电安全,病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电磁炉等电器,以免引起短路及火灾等。请节约能源,离开病室前请关闭所有使用中的电器、空调。勿让孩子触碰电源及其它插孔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11、大小便标本留置时间为每晨08:45之前留取,放置地点:女公共卫生间标本箱。

  12、出院病人于上午10:00左右或护士通知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好后请您回到本区护理站,护士会将出院证及出院记录交予您,如有出院带药会详细告诉您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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