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温馨提示:
1、为保证患者的隐私权,到现场的患者或代理人均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以便身份核实。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
3、关系证明包括:能证明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
4、如患者与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未在一起,请由当地公安机关或街道办出具两者间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5、按卫生部二○○二年八月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病历资料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即: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
6、按规定收取病历复印费。
7、需复印病历者请在患者出院十个工作日后,按以上注意事项至医务科办理。
8、门诊病历打印参照上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