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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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浏览次数:2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1、成都市城镇职工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5%。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2、成都市城乡居民报销比例:

  成年高档参保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8%。

  成年低档参保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学生儿童档参保人员(含大学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3、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50-59岁增加2%

  60-69岁增加4%,例60岁87%+4%=91%

  70-79岁增加6%

  80-89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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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成都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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