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体检流程
【服务台】体检预约,录入团体或个人体检的各种信息(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性别、年龄、婚否联系电话等资料),领取体检通知单及各项检查条码
【采血室】采集静脉血
【各仪器室】超声波、心电图、放射线、CT
【各科室】原则上先检查空腹项目(采血、彩色超声) 后检查餐后项目,如: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科
【卫生间】大小便留置
【餐厅】免费营养早餐
【登记室】交表、结束体检
【总检室】诊断、建议,一周后领取体检报告书
体检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体检秩序,在导检人员指导下进行,原则上先做受检人少的项目和需空腹的项目。
2.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体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3.受检者查体前一天避免劳累,最好不要参加聚会及其他剧烈活动,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
4.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抽血一般要求在8:00—9:00.太晚会因为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使生化失真。
5.体检前不要冒然停药,对慢性患者如高血压应进行常规服药,以便于体检医生对目前降压方案进行评价;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体检耽误常规治疗。
6.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男性做前列腺、膀胱检查及女性子宫附件B超检查者应保持膀胱充盈。
7.测血压前应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如:体检时所测血压和平时不符,应休息后多测几次。
8.不得随意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持自己的体检表送登记室,由专家进行查体总结并提出防治意见。
9.团体查体人员,如果增加检查项目,需由本单位负责查体的人员到登记室办理相关手续。
10.查体结果异常急需进一步诊断治疗者,结果出来后立即反馈本人或单位,团体查体者,由本单位负责查体人员取报告,谢绝个人领取报告。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电话咨询:
024-22963122
体检中心地址: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楼4楼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