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就诊须知
一、挂号须知:
实名挂号:为保证患者就诊信息的准确性,保障医疗安全,就诊者请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薄、护照、军官证等)进行挂号,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联系到您。
挂号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 14:30——17:30
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8:00
二、按序就诊:
携带挂号凭证到相应科室就诊,请根据各诊区叫号显示屏的就诊排序及语音提示按序就诊。以下人员出示相应证件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取药等服务。
(一)胸痛患者、卒中患者;
(二)危险性上消化道出血患者;
(三)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四)教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五)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
(六)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三、如有需要,请与门诊一楼导医服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355-2093760、2093739。
四、为保持良好的就医环境,请勿在门诊大楼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