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一、投诉部门及电话
医务处/医患办:52075400 52075235(负责调节医疗技术相关问题投诉)
护理部:52076260(负责调节与护理相关问题投诉)
门诊办:52075325(负责门诊相关问题投诉)
党院办:84981092(负责调节医德医风相关问题投诉)
总值班:52075220(负责节假日及其他相关问题投诉)
二、投诉的程序:
1、登记。各职能处、科室按照分管职责范围,接待投诉人员。登记内容包括投诉
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对上级领导部门交办
的信访件要登记。
2、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各职能处、科室按照各自分管的职责进行调
查核实。门诊服务管理方面转给门诊办;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的主任。
3、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予以处理或解答,不准推诿。对
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约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
转发信,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在3-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4、反馈。
(1)各接待窗口每月把投诉记录上报院办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院
领导考核小组,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3)答复时间为3-7天之内。
(4)记录下答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