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7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一、办理住院手续公费、自费患者须提供患者身份证,本市医保病人 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手册;填写住院登记证后到相应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二、住院时须填写住院登记证,请如实填写、填全个人信息;如登记 信息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应问题由患者本人承担。
三、每周我们将对病人住院费用及时催缴,请及时补交住院押金。
四、社保卡丢失补办期间,需住院的患者,应全费交押金,全额结账,出院后自行至现住址所在地区医保中心或社保所手工报销。
五、如患者有其他需求,请至住院处窗口进行咨询。
入院时间:24小时办理住院手续;夜间(16:50后)急诊住院请至住院楼急诊收费处办理。
出院及结算须知:
一、本市医保病人出院,于出院后第四个工作日(不含出院当天及节假日)后携带押金条到住院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办理。
二、公费、自费患者出院当天请您在病房等通知,通知您时请您带押金条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三、用支票、汇票所付款项余额通过银行退回到出票单位账号上,银联卡所付款项余额通过银行退回到所刷卡账号上;结算时必须持交费当天所持银联卡和交易凭证(交易凭证请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四、住院期间遇到年底、变更报销方式、特定医保结算年等报销单位需要做中间结账的,请事先通知主管医师下中期结账医嘱,再持押金条到住院处窗口做中途结算。
五、根据银行卡使用流程,使用银联卡交押金后住院超过30天以上,如押金有剩余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的,此项业务花费时间较长,会给您带来不便,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部分现金缴费。
六、如住院期间押金条因各种原因丢失的,请于结账时准备好住院患者及当天缴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清丢失原因后方可办理结账手续。
出院结算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 —— 11:50
(节假日顺延) 13:30 ——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