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门诊就医告知程序
一、告知患者我院门诊上班时间为:8:00-12:00;14:00-17:30;急诊24小时开放;
二、告知患者门诊人工窗口挂号时间为7:00-17:00;多功能自助机24小时开放;急诊挂号窗口24小时开放;
三、告知患者门诊就医需携带证件。应携带医保卡/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相应证件,如有相关检查报告应一并携带。
四、告知患者凭医保卡/身份证可到任何楼层人工挂号窗口/自助服务机处进行挂号、取号;无相应证件,可到门诊一楼咨询台填写“非医保病人门诊就诊登记卡”,到人工挂号窗口办理挂号、取号。医院就诊一律实行实名制,办理就诊卡的患者请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五、门诊限额挂号,挂完为止。可提前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或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当日挂号。挂号后就诊当日有效,隔日作废。
六、请患者按照挂号单据上的相应地址就诊,同时我院的微信公众号用户,会同步推送相应就诊地址。
七、告知患者多功能自助机、窗口均可缴费,自助机支持医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支付,窗口支持医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支付。
八、告知患者缴费后根据缴费单据或微信公众号上的地址指引到相应科室完成检查检验。完成检查检验后,按照取报告凭条上的时间到取报告自助机或者服务台取报告。身份认证过的微信公众号用户,可同步推送报告到手机上。
九、告知患者取完检查检验报告后到分诊台找门诊导医安排复诊顺序,依次就诊。
十、门诊患者根据缴费单据上的门诊药房相应窗口取药,须住院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明到出入院服务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门诊预约挂号告知程序
一、告知患者我院有渝中和江南两个院区,预约时请注意选择。
二、告知患者本院普通医生到专家门诊均实行分时段预约,患者个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专家及就诊时间,号源全部开放,工作日门诊可提前一个月预约,周末节假日门诊可提前一日预约。
三、告知患者我院现有微信预约、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复诊预约六种预约方式:
(一)微信预约:关注、进入重医附二院公众号:sahcqmu,或输入“重医附二院”进行预约挂号;
(二)网络预约:浏览器打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域名为:http://www.sahcqmu.com,点击顶部医疗服务板块,左下角点击预约挂号快捷通道进行预约挂号;
(三)电话预约:
1. 023-12320,上午9:00-下午6:00(工作日);
2. 023-116114,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工作日);
3. 渝中院区:023-63693233,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4. 江南院区:023-62887106,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四)现场预约:
1. 门诊人工挂号窗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2. 各楼层及病区的多功能自助机;
3. 门诊便民服务中心: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五)诊间预约:患者就诊时,医生在门诊医生工作站预约下一次复诊时间。
(六)出院复诊预约:出院时住院部医生在住院医生工作站为其预约出院后复诊时间。
三、告知患者可在“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当日挂号,当日挂号时间为:6:00--16:00;必须完成在线支付才生效,在线支付诊察费不支持医保结算,只能自费支付,来院后无需取号,直接就诊,如需退费,请于当日17:00前到挂号院区线下收费窗口办理退费。
四、告知患者预约挂号时必须使用真实姓名、真实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信息有误不能取预约号,由此引发的责任由患者承担。
五、告知患者须提供正确的电话号码,以便获得通知信息。
六、告知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左右来院取号就诊,就诊号序已在预约时生成,取号后到相应诊间按号序就诊。
七、告知患者取消预约请至少于就诊前1日取消预约,当日不做取消。如果是重医附二院微信公众号就诊用户,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预约,取消预约均可通过微信取消。网络预约患者可通过医事通平台健康空间进行退号,在退号中若有疑问,请拨打4008-990-120咨询。电话预约患者拨打预约时的电话取消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均可拨打023-63693233(渝中院区)023-62887106(江南院区)取消预约。
八、告知患者如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未取号则系统自动视为违约,违约3次后,被系统自动取消预约挂号半年。对于恶意预约者(随意预约、贩卖专家号),将取消其预约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