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为确保医疗工作的严肃性与真实性,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请各位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以下患者实名制办卡、挂号、预约及就诊规定:
一、办理湘雅医院《诊疗卡》时,请选择以下方式提供患者基本信息:
1、出示患者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2、出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军官证/驾驶证/离退休证/护照);
3、儿童和老人未带身份证明者,请到服务台经工作人员预检分诊、甄别审核后填写《挂号办卡信息登记表》,如实书写患者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住址及看诊专科。
二、原有湘雅医院诊疗卡的患者持《诊疗卡》挂号时,需出示患者有效身份证明。
三、预约挂号时请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取号时请出示预约时提供的身份信息的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军官证、护照等。
四、挂号、分诊、就诊、交费、取药、化验、检查及治疗等,均须出示患者的《诊疗卡》。
五、《诊疗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因遗失或损坏需补办《诊疗卡》者,亦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新近办理的卡为有效卡,原《诊疗卡》自动注销作废。
六、严禁使用他人《诊疗卡》挂号、就诊,一经发现《诊疗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七、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诊疗卡进行非法倒号,请不要将身份证明或身份信息随意转借或透露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