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0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医保病人住院流程
持身份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保卡、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直接办理住院手续(预交住院费及医保卡)。特殊情况或急诊入院未能及时办理医保手续时,请在入院后3天内补办,否则,我院不承认其医保资格,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出院时不提供任何医保住院证明。
如有下列情况请先在医保办窗口进行审批。
1、任何外伤需住院者。
2、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足28天者。
3、肿瘤病人需行放化疗者。
4、生育医保患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门诊就诊流程
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医疗保险证到门诊收费处城镇居民医保专窗挂号
——到门诊相应诊室就诊
——凭检查单、处方、医疗保险证到收费处专窗缴费
——到相应科室检查、取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流程
持住院证到所住病室批床
——首诊参保居民持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非首诊参保居民必须另持首诊医院的转诊单(急危重病人除外)
——住院治疗
——出院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持住院发票、汇总型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医疗保险证、个人身份证(转诊患者还须持首诊医院转诊申请单)到医保办审核
——首诊患者到医院居民医保报账处报
——转诊患者回所在首诊医院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人报帐须知
尊敬的病友:您好!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消费利益,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现将首诊选择我院的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告之于您:
1、门诊:一个年度内限额300元,按20%报销。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疫苗注射费,按每人次100元予以定额报销。
2、住院:普通疾病:按可报部分的40%报销。
3、报帐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4、报销费用时还需备齐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医疗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病友:您好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消费利益,明确医疗保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就医程序,特请您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请您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IC卡、住院证及门诊病历,说明年度内以往住院情况,在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按住院总费用的1/3预交住院费。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住院,一经发现,其费用自理,并上报医保机构处罚。
2、到所住病室批好病床后,将IC卡、住院证、预交费交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区后,请您主动向医务人员说明您的“医保人员”身份,将《医疗保险手册》交由科室值班护士保管。
3、 住院期间要求24小时在院,不能随便离开病房(检查、治疗除外),有事外出需向值班人员请假。如医保中心查房不在,本次住院费用自理。
4、 医生会按您的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强行要求医生为自己多开药物或开与本次病情无关的药物。因病情必须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超标准服务设施等,会征得您或家人的同意,并签订医疗保险患者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同意书,先到住院处追加预交金后方能实施。
5、 需安装人工器官和使用体内放植材料的病友,需持医生填写好的“定点医院安装人工器官和使用体内放植材料申请表”,到医保办登记后,再报所属医保中心审批,按审批意见缴纳您应自付费用后方可实施。否则费用自理。
6、 住院当天的门、急诊费用在您出院后凭门、急诊病历、门诊费用发票及住院发票、出院诊断证明书到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再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7、 意外伤害须经所属医保机构审核批准,方可进入医保统筹。
8、 出院时病愈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的只能带与本次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最小包装,不准带针剂),且总金额不超过300元。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9、 如因疾病诊断不明确或病情变化需转上级医院治疗或检查,需经科主任和医务科主任同意后再到我院医保办及所在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10、 再次住院时间需间隔28天(急危重症除外)。
11、 您的个人自付费用(您IC卡上的钱可以支付住院费用中的自费部分)由以下二部分组成:
政策自付:全自费药品、全自费检查项目、超标准的床位费以及基本医疗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比例自付(三级医院标准):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总费用减去政策自付部分后,再按30%付个人自费部分。
总之,您住院期间,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您有什么委屈或不满,请及时告诉我们。
电话:医保办7788132 医务科7788116 监察科7788180
常德市一人民医院医保办
外县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友:您好
欢迎您来我院住院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消费利益,明确医疗保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就医程序,特请您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 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IC卡、转诊单、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2、 您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您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结算后回您所属医保中心(办)报销。
3、 进入病区后,请您向医护人员说明您的“医保人员”身份,主动出示《医疗保险手册》,以便护士或经管医生核对,并按医保有关规定诊治。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住院。一经发现,立即通知所属医保中心。
4、 住院期间要求24小时在院,不得请假。如医保办查房不在,将通知出院。
5、 医生会按您的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强行要求医生为自己多开药物或开与本次病情无关的药物。因病情必须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超标准服务设施等,须征得您或家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6、 住院当天的门诊、急诊留观、抢救费用在您出院后凭门、急诊双处方,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发票到您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7、 出院时病愈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的只能带与本次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最小包装,不准带针剂),且总金额不超过300元。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8、 如因疾病诊断不明确或病情变化需转上级医院治疗或检查,需经科主任和医务科科长同意后再到我院医保办及所在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9、出院结算后,须持:身份证、转院单、出院发票、汇总型清单、出院诊断书(住院科室盖章)、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再回您所在医保中心报销。
总之,您住院期间,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您有什么委屈或不满,请及时告诉我们。
电话:医保办7788132 医务科7788116 监察科7788180
工伤保险病人住院须知
尊敬的病友:您好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消费利益,明确工伤保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就医程序,特请您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请您出示工伤认定书、工伤或疑似工伤病人住院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证到医院医保办审批。
2、疑似工伤患者住院费用由自己或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挂帐病人按规定交纳部分预交金。
3、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安装人工器官和使用体内放置材料等,须征得您或家人的同意,并签订医疗保险患者《工伤职工特殊诊疗项目(药品)申报审批表》,到医院医保办登记,再到工伤保险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费用自理。
4、出院时病愈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者只能带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药品,急性病不得超过15天,慢性病不得超过30天的量。不得带检查和治疗出院。
5、您出院时,需先将出院诊断证明书交医院医保办后拿汇总型清单送工伤保险处审核。尚未认定工伤者全额结帐;认定工伤的挂帐病人将审核的汇总型清单交医院医保办后按审核要求结清您个人自付部分。
总之,您住院期间,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您有什么委屈或不满,请及时告诉我们。
电话:医保办7788132 医务科7788116 监察科7788180
常德市一人民医院医保办
生育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消费利益,明确工伤保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就医程序,特请您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IC卡、生育证(复印件)、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医保办进行审批,同时交生育证复印件,然后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2、办理出院手续时,须认真查检“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并与医院结清支付标准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总之,您住院期间,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您有什么委屈或不满,请及时告诉我们。
电话:医保办7788132 医务科7788116 监察科7788180
常德市一人民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