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为保障医保、新农合参保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湖南省肿瘤医院信访管理,以及医保、新农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湖南省肿瘤医院医保、新农合投诉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保、新农合投诉受理
1、受理部门:
医院由信访办、医务部、党办、纪检监察室、医保办等相关部门受理医保、新农合投诉信息,汇总后统一归口医保办处理。
2、受理途径:
来访、来信(院长信箱、投诉信箱、群众来信)
3、投诉电话:
医保办:88651835
信访办: 88651808
医务部:88651812
党办:89762810
纪检监察室:88651810
4、受理时限:
相关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受理医保、新农合投诉信息后,及时登记反馈至医保办,医保办收悉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原则上24小时内给予答复解决。
二、医保、新农合投诉办理流程
三、医保、新农合投诉处理
1、严格执行湖南省肿瘤医院《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湘肿医[2013]47号文件),对违反医院医保管理规定的科室、个人给予处罚。
2、认真总结医保、新农合投诉信息,发现医保、新农合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
3、及时向投诉者反馈投诉处理意见。
4、整理医保、新农合投诉资料,并归档保存。
四、附则
湖南省肿瘤医院医保、新农合投诉管理办法具体细则由医保办附则解释。
医保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