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一)申报程序:
凡符合恶性肿瘤特殊病种门诊申报范围的参保病人,须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病历复印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首页、出院记录、病理或细胞学报告单,门诊病历的复印件(须加盖住院医院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交验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填报《湖南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审批表》和《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治疗计划表》进行初审鉴定。
(二)申报时间:
省直医保病人每年审批时间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初,请提前交验相关初审材料于医保科,其他地市县参保病人按各地医保政策规定时间办理。
(三)初审医院:
省直医保病人可在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湘雅医院申报;长沙市医保病人须到长沙市一、二、三、四、五医院、湘雅二医院申报;外地医保病人提供上述材料回所属医保中心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参保病人持《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在定点医院挂号看病,只须在门诊大楼特殊病种门诊收费窗口按政策规定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2、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当月有效,跨月作废。
3、享受特殊病种门诊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自行终止,出院后15日才能享受特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