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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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入院须知

浏览次数:33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4日

  一、可报销地域:

  宜昌市所辖4区(夷陵、点军、西陵、伍家)、5县(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3市(宜都、当阳、枝江);巴东、神农架、武汉(含葛洲坝)、省内所有市州;省外重庆巫山。符合报销条件的均可以在我院直接报销医保农合费用。住院时按一定比例预交费用即可。

  二、住院预交款:

  医保、新农合患者住院时,个人需按不同的医保类别对应的比例缴纳住院预交款,职工医保按1:2比例(交1000元可以用到2000元,超过需补交,下同),居民医保1:1.4;新农合1:1.3比例预交。

  预交款指本次住院的押金,不代表报销比例,最终报销以出院结算时系统生成的患者报销金额多退少补。

  三、入院办理:

  1、城区医保(包括城镇职工、离休、伤残军人、工伤)、武汉市医保(含葛洲坝医保)

  办理入院请出示医保患者入院通知书、社保卡读取相关信息。若当时未带卡,可先入院治疗,入院三日内必须在住院收费处补读信息,否则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2、居民医保(包括社区居民、学生医保)

  办理入院请出示医保患者入院通知书、社会保险证(居民)或医疗保险卡(学生);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请出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惠民医院转诊单。

  3、县市区医保、新农合(含神农架、巴东)

  办理入院请出示医保患者入院通知书、医疗保险证(卡)、当地医保农合管理机构确认的转院证明、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手续不全的,请到医保办咨询,三日内补齐。属异地居住的医保病人须提供异地居住审批表方可纳入医保住院登记。

  4、省内所有市州、省外重庆巫山

  均可在我院报销,需提供的手续请具体咨询医保办

  四、转院证明(转诊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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