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在我院就医的参加医保的在职职工、退离休人员、新城合居民。经多方会诊不能确诊的或因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诊治的,可提出转诊转院申请。
2、在本院就诊的人员,需要转诊的人员,持本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及医保卡先到医务科办理手续,然后再到本人单位及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
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需要转诊的,直接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