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一 时间
婴儿出生30天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理,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
二 地点
外科楼10楼电梯口的西南方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窗口
三 所需材料
1. 需携带《出生证明领取凭证》,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双面复印到一张纸上),身份证无磁或过期均不能使用
2. 2011年6月1日以前出生的,需携带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先到外科楼5楼产房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再到10楼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超过1年所需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病历复印件、出院结算单(分娩登记与身份信息不符或以上三项材料缺失任何一项者,须提供亲子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