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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医院九江市医疗保险政策要点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

  1、我市目前运行的医疗保险险种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组成。个人账户用于本人门诊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也可用于冲抵本人进入社会统筹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超支自理,结余滚存使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九种慢性病的门诊费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退休个人不缴费),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用人单位缴费按实分类记人,单位缴费到账后方可为其职工划入个人账户,以职工上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34岁以下3.2%、35-44岁3.5%、45岁以上4%、退休人员5%。

  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6、基本医疗保险: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见表一),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金支付,单同时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见表二),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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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医医院筹建于1979年,开业于1984年,南院2011年投入使用,形成了“一院两区”和两个社区门诊的发展格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医院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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