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28日经市编委(1991)49号文批复成立医务科,是医院首批职能科室之一。主要职能是在院长领导下: 医务:组织与实施医院的医疗、临床工作与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依法执业、岗位责任制、诊疗规范及医疗质量的工作情况。办理日常医疗事务,抓好医疗质量管理,负责执行安全医疗。 我们的服务对象: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在职及临时聘用医生、实习和进修医生;护士;全院行政领导、相关职能科室;病人及家属;相关业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