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病员与陪护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实告知病情及流行病学史,配合病区体温测量及信息登记,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配合管理。凡因冒用他人姓名就医、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医务人员将及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医务人员会将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相应风险、疗效及预后的有关情况向病员和(或)陪护说明,如有不明之处,可及时提出请医务人员解答。
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代理人,代病员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因医疗需要,超出医疗保险服务范围的诊疗项目,您应配合医务人员,承当相应费用。
住院期间病员穿病员服,病员及陪护佩带专用识别带,除诊疗需要外不得擅自离开院区,不得随意进出其他医疗场所。病员与陪护需在医院食堂订餐,由配餐员统一送至病房,谢绝外出就餐和点外卖。
住院期间病员及陪护务必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集扎堆聊天。陪护在院期间每周核酸检测,如有发热、畏寒、咳嗽、气促等症状,须及时向病区医务人员汇报。
为确保安全,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入院,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开空调期间,请关闭门窗。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
病房为公共场所,您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住院期间谢绝探视,病区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普通病人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如患者有精神异常或情绪不稳,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的,需要24小时不间断留人陪护。
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的一侧安放了床栏杆,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栏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摘掉床栏杆。因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我院为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承担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我院尊重病员及陪护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如饮食、生活习惯等),如有需要,请告知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将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和其他患者治疗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但不得在院内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
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监察办公室,电话55578016。
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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