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公共卫生监督所及其他客户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检测业务;
2、代表卫生检测所与委托方签署“委托检测协议书”;
3、负责卫生检测所检测样品(不含生物样品)的统一接收、分发、标识、传递、保管、处置;
4、负责样品室的管理;
5、负责对外发、送检测报告;
6、负责与检测工作相关技术标准资料的收集与保管;
7、负责分包项目样品发送及其检测结果报告的收集、存档;
8、负责公共卫生监督所日常监督、抽检样品的取样工作;
9、负责卫生检测所对外市场开拓工作;
10、负责卫生检测所专业技术档案的存档、检索、咨询工作;
11、负责卫生检测所二级网站的维护、检验自动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升级、网上委托检验业务的开展。
毒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各行政部门授权的毒理检测和功能检测任务。
2、负责为疾病预防与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所需的各项检测任务。
3、负责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有关毒理相关的检验任务等。
4、负责客户委托的各类毒理检测任务。
5、负责农业部、卫生部及国家质监局、FDA等机构对我们的各种检测资质认证工作。
6、负责与农业部、国家质监局、FDA等机构的联络与沟通,寻求合作项目,争取获得相关的毒理检测任务的授权。
7、制定学部科技发展规划,提高全员的业务水平。
8、负责申报本专业的相关课题,并按实验设计实施完成各项课题研究,做好已完成课题的认定、鉴定及论文撰写等工作。
9、负责申报中心内部重点工作项目和储备课题研究及新技术引进项目等并按计划实施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0、负责制定实验室设计、改造方案,以及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 并负责所配备的设施和环境的日常维护、监控等工作。
11、制定仪器设备、试剂、材料购置计划并负责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验证。
12、正确使用、维护配置的仪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故障记录、事故记录等。
13、负责实施各项能力验证及比对试验的具体工作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4、我室对每个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了试验比对及能力考核工作。
15、负责出具及时、科学、准确的检验报告,并负责将检验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交送检务部。
16、负责对所用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
17、负责部分检测样品的安全评价工作。
18、按程序规定要求做好检测过程中样品的状态标识、样品管理、样品传递及农药样品的处置等工作。
19、负责制订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标准及作业指导书操作。
20、负责人才培养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及考核。
21、负责完成中级以上人员的每年一篇的综述和论文撰写要求,以及中级以上人员承担课题等要求。
22、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23、积极参加“中心”的各项学术活动。
24、负责作好技术保密工作。
25、负责实验动物房和实验动物的管理及实验动物的处置工作等。
理化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为疾病预防与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所需的检测任务;
2、负责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检测任务;
3、负责客户委托的各类检测工作任务;
4、负责研究、引进、验证、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5、负责制定实验室设计、改造方案,以及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 并负责所配备的设施和环境的日常维护、监控;
6、制定仪器设备、试剂、材料购置计划并负责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验证;
7、正确使用、维护配置的仪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故障记录、事故记录等;
8、负责具体实施检测设备在两次检定周期之间的核查程序;
9、负责对新开展项目、非标方法的提出及检验方法的验证工作;
10、负责实施各项能力验证及比对计划的具体工作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1、负责出具准确、完整的检验报告,并负责将检验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及时交送交检务部;
12、负责对所用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
13、负责对所检样品做出评定(当需要时);
14、按程序规定要求做好检测过程中样品的状态标识、样品管理、样品传递的工作;
15、负责制订检测细则并负责实施,包括制订分包项目的检测细则及分包项目的日常检测工作管理;
16、负责制订作业指导书,包括非标准方法作业指导书的制订;
17、协助器械科做好包括自动化检测仪器在内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溯源与管理,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自校)工作;
18、协助组织人事科对本科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
19、对全市基层防病站理化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