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与健康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1、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调查与控制。
2、地方病的监测、预防、干预措施的监测与效果评价。
3、水体卫生与健康相关因素调查与分析。
4、室内空气卫生与健康相关因素调查与分析。
5、其他环境因素与健康相关问题的研究。
(二)突发环境与健康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1、水体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室内空气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环境“三致”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4、自然灾害时环境卫生现场调查与处理。
5、其他环境与健康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培训与宣教
1、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
2、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卫生培训。
3、健康相关产品技术咨询与服务。
4、环境与健康相关知识的宣教。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培训与认证。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效果区县级评价机构资质认证。
(四)卫生监测与卫生学评价
1、健康相关产品(包括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与病媒防制产品、保健用品、环境卫生用品、室内建筑装饰材料等)的卫生检测与评价。
2、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得卫生监测与评价。
3、公共场所、新建(装修)公共建筑等室内空气质量的卫生监测与评价。
4、学校卫生监测与评价。
5、饮水卫生监测与评价(包括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场所的卫生学评价等)。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与评价。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