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患者接到出院通知后,请携带患者门诊病历、全部押金收据、患者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
2.如果您是外伤或骨科患者,须在入院48小时之内填写《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并交到护士站,出院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如果未将《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交到护士站,出院时请携带此表交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审核后再办理出院结算。
3.生育保险患者出院时请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记录、全部押金收据到医院医保处生育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及生育报销手续。
4.工伤保险患者出院时到住院处全额结算,待工伤认定办理妥当后,请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到医院医保处工伤窗口办理工伤报销手续。
5.住院当日在我院有实施急诊抢救的费用,出院结算前,请携带门诊病历及发票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审核,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可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出院结算办理后,急诊抢救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