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如您需使用市民卡(或社保卡)上金额,请您结账时及时告
知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
2、如果您出院当天未结算的,请按护士站与您约好的时间携带
预交款收据和市民卡、身份证件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不及时结算将会影响您再次入院和享受医保待遇,请尽量及时办理。出院后咨询能否结账,可咨询医保科0717-6740674。
3、县市区患者和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在我院现场报销后,发票需交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您需要发票复印件请结账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如需自费结账回当地报销的,请您在住院收费处结账后到医保科办理必备的报账资料。
4、如果您还需要在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等,可结账后在医保科准备报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