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2018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10元,同时一并缴纳当年的长期照护保险费用。长期照护险的标准为:一般居民缴纳3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10元。具体如下:
(1)一般居民缴纳240元。(指满18周岁含以上)
(2)学龄前儿童、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缴纳220元。
(3)以下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a、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7〕1号)精神,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全额资助。
b、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参保地残联按规定的途径解决。
上述各类人群的财政补助待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