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妇幼保健院

咨询

徐州妇幼保健院职工生育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1、生育费用报销:在我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为总费用扣除特需服务费及新生儿费用后,实际费用低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实际费用的20%自付;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结算标准的20%自付(合并症并发症除外)。

  2、生育待遇享受:市区职工生育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单位公章),在我院住院结算处办理生育备案,出院即时报销。

  3、保胎(待产)转生育的必须在分娩前办理出入院手续,方能正常报销(分娩前享受医保待遇,分娩享受生育待遇)。

  温馨提醒:

  1.如有新生儿入住我院新生儿病房,请患儿家属仔细阅读我院新生儿病房门前的“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2. 生育待遇审批:请参保者持①身份证、②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③结婚证、④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单位公章)及各项复印件,到我院住院结算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备案审批。

  异地参保者来我院就诊医疗待遇如何享受请联系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内容是按照我市有关文件整理,具体以现行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医院医生 更多
科室导航 更多
医院简介 更多
徐州妇幼保健院
徐州妇幼保健院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保健、预防、妇幼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44800平...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