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1日
1、患者家属持在我院就诊的门诊、住院患者死亡证明,到盖章地点审核。
2、工作人员对死亡证明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时间、诊断、单位或住址、医师、科别、等是否客观真实,审核合格后给予盖章。
3、盖章地点: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2:30)-5:00(5:30))在门诊东楼一楼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其余时间在门诊东楼一楼门诊挂号收费室6、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