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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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入院须知

浏览次数:11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我们医院住院治疗.首先,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并给我们提供了为您服务的机会。

  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治疗,给患者创造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和休养环境,保障医护人员查房和治疗工作的效果,杜绝医院感染的发生,请您配合医生和护士工作,并请遵守医院的有关制度。

  一、当您入院后,护士会热情地接待您,并把您带到指定的床位,同时进行有关介绍。

  二、查房治疗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上午查房治疗期间谢绝探视)。

  三、探视时间:上午11:00一12:30,下午4100—8:00,周日不限(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电梯运行时间:上午11:00—12:30,下午4:o0一8:00。

  四、作息时间:病人午休时间;中午l:o0一2:30(谢绝探视),熄灯时间t晚9:30。

  五、膳食

  1、开饭时间:7:00(早餐),11:30(午餐),17:30(晚餐)。如患者需家属送饭,请按医院开饭时间送到。

  2、患者饮食按医嘱及下发的饮食通知单的规定种类,每日由专人下病房报饭。

  3、请患者尽量在医院报饭,减少消化道疾病及其它问题的发生。

  4、医院食堂备有小炒,可随时为患者提供服务。

  六、各病室备有饮水机,仅提供饮用水,生活用水可到病区洗漱间打。

  七、陪护问题

  根据病情,由医生开医嘱,并由护士长签发陪护证.陪护原则上只能留一人,陪护人员要听从篡护人员指导,不得坐、躺在病人床上和其它空床上。+陪护人员所带生活用品按病区规定早8:00前送入库房,晚9:00发放。陪护人员请在早8:00前换人(8:00后禁止探视),查房、治疗期间病区锁门。

  八、病人住院后不得擅自离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院者,须由家属向主管医生及当班医生写书面请假条,经允许后方可离院,并交于护士长备案,离院期间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九、住院期间请患者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交家属带回,以防丢失。

  十、住院期间请按医院有关规定及时交住院费,每日您所用费在一日清单中显示,不得欠费,欠费就会影嘀您的治疗,请您给予支持并予理解。

  十一、病人及家属不能翻阅病历和其它治疗记录,如要了解病情请找主管医生,主管医生不在可找值班医生。

  十二、住院期间病人做任何检查需有专人陪同,轻病人由家属陪同,重病人由护士陪同,不可私自行动,以免发生意外。

  十三、病人及家属要遵守病房管理制度,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它物品不得带入,注意保持病室清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住院病员及家属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四、病人及家属不得在病房洗衣、做饭、用电器、打扑克、下棋、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病人休息。病区禁止吸烟。

  十五、为了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您在住院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您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和当班医护人员反映.

  谢谢您的配合和支持。衷心祝愿您早日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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